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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32条具体规定

    时间:2015年05月20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结合吉林实际,特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精简会议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坚持务实高效原则,切实减少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以省委名义召开的会议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中央、国务院召开,要求地方党委贯彻落实的;二是事关全省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需要召开会议统一部署的。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2.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各部门召开全省性会议只安排与落实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不请各市(州)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不在部门任职的省委常委同志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3.切实改进会风。召开会议要主题明确,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无特殊需要每次会议只安排一位领导同志讲话,讲话一般不超过50分钟。大会发言控制在8分钟以内。凡是没有座谈交流、集中讨论和当面对接等内容的全省性会议,一般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时间不超过1小时。需传达到县(市、区)的,要直接开到县(市、区),避免层层开会。4.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举办会议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发放会议非必需品。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二、规范文件简报5.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凡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以省委、省政府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凡属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搞党政联合发文。经省委批准,省委常委同志讲话发《吉办通报》;以工作会议材料印发的会议讲话不再另行发文;公开刊发的会议讲话不再另行发文;中央、国务院或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已经下发到基层的文件,不再另行发文;大力压缩简报数量,省直各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6.切实改进文风。文件简报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求准确、着实、简短、精练。7.加快电子党务建设。积极应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扩大电子公文使用范围,减少纸印公文数量。

    三、改进调查研究8.科学安排。省委常委同志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统筹安排,不集中或轮番到同一个县(市、区)、一个点去调研,不同时到同一市(州)调研。9.务求高效。调查研究要深入扎实,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指导工作,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提倡多搞现场办公、多搞专题研究,切实解决问题,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10.深入群众。进一步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下基层不能只见干部不见群众,不能只见事先确定的群众,要安排足够时间由领导同志根据工作需要自主选择;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尽可能多地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真实情况;对群众来信要及时办理,对群众苦衷要认真倾听,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要严肃对待,认真处理;对棘手的难点问题,要敢于碰硬,真抓实管,并认真督查;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对群众进行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争取群众的理解。11.坚持联系点制度。科学安排各类联系点,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总结点上经验,指导面上工作。

    四、改进公务活动12.切实精简各类公务活动。省委常委同志所有公务活动,均由所在机关办公厅(室)按照精简、必要的原则负责安排。未经省委批准,不在地方任职的省委常委同志一律不出席市(州)举办的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各种会等,不出席与分管工作不相关的各类活动;在地方任职的省委常委同志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13.规范外事活动。省委常委同志出席外事活动须经外事主管部门审核、报批。

    五、轻车简从、简化接待14.切实轻车简从。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到地方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陪同的省直部门负责同志一般不超过4人,市(州)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省委常委同志到地方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陪同的省直部门负责同志一般不超过2人,市(州)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市(州)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县(市、区)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不准层层增人、加车。陪同人员不带随从人员。凡道状况允许、路程较近的,均统一乘坐中客车,不适合统一乘车前往的,在目的地活动期间由当地安排统一乘坐中客车。15.简化接送程序。省委常委同志赴省外公务活动,一般由所在机关办公厅(室)秘书处工作人员到机场、车站接送。16.切实简化接待。省委常委同志到地方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当地不搞迎送,陪同人员在调研点或公务活动现场等候。所到之处不得组织人员列队迎送,不得张贴、悬挂和使用电子屏显示欢迎标语,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水果和香烟,不组织专场文艺演出,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17.规范食宿标准。省委常委同志宴请来宾,不搞多人陪餐;省委常委同志到地方考察调研,地方不得安排超规格套房,就餐实行分餐制,以地方家常菜为主,不上高档烟酒菜肴,不安排宴请。18.改进警卫工作。省委常委同志下基层时,一律不得封路,一般情况下不搞交通管制,沿途不得布置警力。

    六、改进新闻报道19.优化省委常委同志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省委常委同志出席会议活动报道的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纸和广播电视头条新闻之后。20.精简全省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省党代会、省委全会、省纪委全会以及省委召开的全局性会议,按照省委批准的方案组织报道。省委全会综合消息文字稿一般不超过25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7分钟。省委常委会综合消息文字稿一般不超过15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3分钟。省纪委全会综合消息文字稿一般不超过20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5分钟。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等全局性会议,综合消息文字稿不超过20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5分钟;省委召开的其他工作会议,需要公开报道的,文字稿不超过12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3分钟。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包括省委常委同志出席的),一般不报道。21.规范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省委主要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时,安排省直主要新闻媒体派记者采访报道,文字稿一般不超过12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3分钟,除有特殊新闻价值的外,一般不刊发图片。其他省委常委同志的考察调研活动确需报道的,一般由省直媒体驻当地记者站或当地新闻媒体采制回传,文字稿不超过6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30秒。22.改进外事活动新闻报道。省委主要领导同志会见外宾,文字稿不超过4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1分钟,同日会见多批外宾或多位省委常委同志同日分别会见同一批外宾,发一条综合消息,文字稿不超过6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130秒。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出访,一般每个国家综合报道1次,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3分钟;出访结束后可进行一次综述性报道,文字稿不超过18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5分钟。其他省委常委同志的外事活动一般不报道。23.改进接待活动新闻报道。中央、国家部委主要领导同志到我省调研考察、检查工作、参加会议,省委主要领导会见、接待活动以简讯或标题新闻形式报道。其他省委常委同志的会见、接待活动一般不报道。24.规范其他活动新闻报道。除经省委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省委常委同志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省委常委同志及省级负责同志的新闻报道,由省委宣传部统筹协调。

    七、规范出访活动25.省委常委同志出国(境)、出省考察交流,视工作需要按程序审批。没有工作需要和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不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严格执行中央规定,控制在外停留时间和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

    八、严格文稿发表26.省委常委同志代表省委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须报省委批准。除省委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九、厉行勤俭节约27.省委常委同志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和生活待遇等规定,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

    十、落实实施责任和保证措施28.省委常委同志所在机关办公厅(室)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协助省委常委同志把好关,带动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29.各地各部门要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上述有关规定,逐项逐条抓好落实。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程序,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会议和文件审批、审核,确保各项工作务实、高效。要将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列入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生活会内容,每年年终向省委报送一次执行和考核检查情况。30.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省委常委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对各地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31.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参照本规定执行,各市(州)党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可根据本规定研究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3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如果中央有新的要求的,按中央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