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3月11日,我校召开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校长赵骥民同志传达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纪委书记刘双山同志作了题为《强化监督检查 规范权力运行 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报告;学校党委书记张兴海同志作重要讲话,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真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二是各级党员干部要各负其责,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
请各部门、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本次会议精神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纪委、监察处
2014年3月14日
附:学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附:
强化监督检查 规范权力运行
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
——在学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校纪委书记 刘双山
(2014年3月1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以及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校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学校党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党委常委会听取了专题汇报,纪委全委会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下面,我代表校纪委,向会议报告工作。
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学校实现突破性进展的一年。学校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关系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大事,纳入学校总体布局统筹规划。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工作:一是利用校领导班子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重点部门谈话会议及中层干部会议集中开展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的意识;二是按照省纪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廉洁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学校廉政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并将相关任务分解到相应部门,多措并举开展廉政教育工作;三是组织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300余人赴吉林省廉政教育中心进行“廉政一日”学习教育;四是利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件警示教育全校干部、教师,引起了全校干部、教师的重视和反思;五是充分利用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创新廉政教育形式,对全校师生开展廉洁教育;六是加强网络宣传教育功能,改版了长春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网站,充实了网络宣传教育内容,扩大了网络教育信息量。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教育活动,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增强。
第二,继续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制定出台了《长春师范大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决策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修订了禁止私设“小金库”规定等多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过制度来规范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在2012年工作的基础上,专门成立工作小组,进一步开展了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干部岗位职责的修订工作,并聘请有关专家对重要处室廉政风险防范材料做了进一步审查,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权力运行流程,我校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第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对各项政策法规和学校各项决定、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保证学校决定、决议贯彻执行到位;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清退会员卡、廉洁过节等专项治理活动,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了初步调整;三是加强对人事录用工作的监督检查,纪委全程参与招考录用人员考核过程,严格检查用人计划、用人标准的落实,保证了人事录用工作的公开透明;四是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针对易出现问题的加试及招生录取,进一步加强了监督制度建设,并采取重点时段重点监督等有效措施,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严密工作纪律,保证了加试及录取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五是加强对基建维修和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学校相关工作制度,不断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相关工作程序,进一步强化现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年纪委、审计、财务部门共同参与有关部门采购前期考察和项目招投标监督137项次,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了有效防范。
第四,认真处理来信来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年来,学校党委、纪委共接到信访举报7件次,纪委逐一进行了认真核查,对举报真实并有线索的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总体来看,过去一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是好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省高校工委、纪工委也多次给予积极评价。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强,作风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提高;三是制度的约束力不够、执行力不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等等。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做好工作,不断开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二、2014年工作部署
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纪委、省纪委、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狠抓“四风”和不落实问题,加大对违法违纪党员干部的查处力度;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落实好中央、省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五年工作规划;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具体工作安排学校将下发工作要点,下面我就几个问题加以强调:
第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高校工委决策部署,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同时落实责任制“四亲自抓”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纪检监察部门要承担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倒查追责机制,“一案双查”。要认真执行高校党政议事规则,进一步落实“三个不直接管”、“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衡和行为失范。
第二,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相关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和不落实问题。
严明纪律、深化作风建设,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地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决不允许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校园网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修养,严格按照党章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办事决策,任何人不得搞特权、搞特殊。同时,领导干部要始终有敬畏之心。在这里,我强调一点,千万不要把组织的告诫置若罔闻,千万不要把群众的监督当成耳旁风,也千万不要把法纪当成一纸空文。
全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和不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违规消费,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各种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关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坚决杜绝教师中存在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行为,特别是利用考试、论文答辩、评优、入党等机会与学生进行钱权交易的现象,一但发现严肃查处。
第三,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制度建设。
学校招生、招聘、评职、评优、选拔任用干部、基建、财务、后勤、采购、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等重要领域,既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关注的重点和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也是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着力有效加以解决。要大力推进这些领域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加大审计监督,强化财务预决算审计、中层干部任职内经济责任审计、科研经费使用审计,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力度,提高公开时效,加大公开信息发布覆盖面,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广泛接受全校教职员工的监督。要落实好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里即将出台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各重要领域廉政建设制度,通过多项措施的有效实施,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继续深入贯彻省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同时,与省检察院积极沟通,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重点做好新校区建设等重点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四,加大惩处工作力度,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要畅通和拓展信访渠道,提高案件线索发现能力。按照上级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原则,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发生在校园内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问题查实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利用好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对问题情况不实,诬告乱告的,要进行严肃教育,加以澄清,并在一定范围说明情况,树立校园正气。
第五,进一步加强学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基础建设。按照中央纪委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职能部门职责定位,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的中心工作任务,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依法依纪全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同时要加强纪检干部专兼职队伍建设。充实专职纪检干部队伍,配齐配全基层党组织专、兼职纪检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并做好兼职纪检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同志们,2014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全面加强内涵建设的关键一年,工作复杂,任务繁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政治信念、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力的落实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做实,为学校新的改革、建设和发展目标的实现做好服务和保障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