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性质
长春师范大学体育课程由长春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共体教研室开设,为校选必修课。体育课针对大一、大二学生开课,共计4学分,大一每位学生每学期16节课32学时1学分,大二每位学生每学期18节课36学时1学分.
二、课程内容
长春师范大学体育课包括以下项目:足球、篮球、排球、轮滑、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健美操、健身健美、瑜伽、形体、体育保健课、养生、体育舞蹈、气排球。
三、选课办法
共体教研室负责安排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及上课内容,学生依据自主原则进行项目、教师选择,不同项目分男女班级,不允许跨性别选课,其中足球只开设男生班,健美操、瑜伽、形体只开设女生班。
四、班级人数
每班30-40人。
五、上课地点及要求
序号 |
课 程 |
场 地 |
备 注 |
1 |
足 球 |
人工草坪足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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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篮 球 |
室外篮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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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排 球 |
室外排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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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轮 滑 |
室外轮滑场地 |
自卑轮滑鞋 |
5 |
乒乓球 |
乒乓球馆 |
自备球、球拍 |
6 |
羽毛球 |
室外羽毛球场 |
自备球、球拍 |
7 |
网球 |
室外网球场 |
自备球、球拍 |
8 |
健身健美 |
健身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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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健美操 |
健美操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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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瑜 伽 |
体操馆 |
自备瑜伽垫 |
11 |
养 生 |
体操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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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体育舞蹈 |
体育馆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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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气排球 |
室外羽毛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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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跆拳道 |
跆拳道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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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体育保健 |
体操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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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形 体 |
体操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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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定向越野 |
校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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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绩构成
体育课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项课考试40分,身体素质考核30分,平时成绩10分,课堂表现20分。
七、补、缓考与重修问题
1、补、缓考
体育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或因病、事等情况未能参加考试并申请缓考的学生,课在第二学期开学前三周参加补、缓考测试。
2、重修
学生每学期缺课1/3或旷课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学生不予考试,按不及格处理,需要参加下一学期的体育重修课程,参加并完成全部重修课程并且考试合格者给予及格分数。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上课周期为一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按教务处规定时间进行选课,大一学生第一学期第一节课要求全体学生着运动服、运动鞋于体育场集合,分派教师,由教师讲解各项目要求及注意事项。
九、课程设置
长春师范大学体育课程,分为大一和大二两种上课形式。由于大一新生报到后系统创建需要时间,所以大一学生选课困难,只能由教研室分班进行上课。大二开始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进行选课。
大 一:以身体素质为主,由教研室进行分班,男、女分班上课
大 二:学生上网选课,选择项目、选择教师
课程项目分为室内项目和室外项目两种:
室外课:篮球、足球、排球、网球、羽毛球、轮滑、气排球、定向越野
室内课:乒乓球、健美操、健身健美、体育舞蹈、跆拳道、瑜伽、形体、养生、
体育保健:是针对身体有特殊疾病或特体等不能参加正常体育锻炼的学生开设的,课程分为理论指导与术科实践两种教学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