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促进我校体育运动水平不断提高,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养,我校2017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考安排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报名考生运动等级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http://jsdj.sport.gov.cn/)为准。
5.考生需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请按规定日期携带如下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及参加考试:
1.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2.高考准考证(户口所在地)或加盖当地招生办公章的考生号证明,无高考考生号不接待报名;
3.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参赛秩序册、成绩册、相关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费500元。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招生项目:冰雪、足球(男子)、排球(女子)
(二)招生计划:全国拟招收30人,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三、考试安排
(一)冬季冰雪项目
1.报名: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21日,考生登陆“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中网上报名模块(zxbm/)进行报名,提交相关信息(此次网上报名的信息作为考生录取的基础信息,请考生一定要仔细填写,如因个人原因填写错误影响录取,由考生本人负责)。
2.认证及考试:2017年2月22日8:30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级证书(该证书须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可查询)、参赛秩序册、成绩册、相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及比赛需要的个人装备来校现场核对信息,发放准考证。
认证地址:长春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210室(外语楼二楼)。
3.体育专项测试:认证结束后,考生统一在长春师范大学外语楼前广场集合,参加考试。
(二)非冬季冰雪项目
1.报名: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30日,考生登陆“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中网上报名模块(zxbm/)进行报名,提交相关信息(此次网上报名的信息作为考生录取的基础信息,请考生一定要仔细填写,如因个人原因填写错误影响录取,由考生本人负责)。
2.认证:2017年4月8日,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级证书(该证书须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可查询)、参赛秩序册、成绩册、相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及比赛需要的个人装备来校现场核对信息,发放准考证。
认证地址:长春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210室(外语楼二楼)。
3.体育专项测试:2017年4月9日 8:00,考生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及比赛需要的个人装备在长春师范大学外语楼前广场集合,参加考试。
四、录取办法
1.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和各省要求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
2.考生必须在高考所在省份高水平运动队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平行志愿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规定专业,服从专业调剂。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行政管理。
3.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在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将合格名单上报各省级招生办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4.考生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最低要求可降低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且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通过后予以录取。考试有关要求参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
备注: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份,按照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五、违规处理办法
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六、注意事项
1.如因身体原因入学后不能正常参加训练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2.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由考生自行承担。
3.其它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各省级招生办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4.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
5.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联 系 人:李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68222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 编:130032
学校网址:http://www.ccsfu.edu.cn/
招生信息网:
E-mail:ccsfdx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