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我校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工作安排,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